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南京市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8-27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对埃博拉出血热流行国家或地区(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以下简称疫区)的来宁人员、来宁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和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以下简称归国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管理。

二、疫区来宁(归国)人员的追踪

根据《关于做好来苏留学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传[2014]25)、《关于加强口岸埃博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苏检卫联[2014]255号)、《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及管理,有关单位需按程序履行职责,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规范上报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高校医院

1.各高校医院应与校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对疫区来宁留学生进行排查和统计,汇总留学生(包括亲属等随行人员)名单及拟入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护照号、入境日期、航班信息等,填写附件21并及时通报学校所在地区疾控中心。同时,各高校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即将从疫区来宁留学生宣传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知识,告知其入境注意事项和校方将采取的管理措施等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埃博拉出血热的传播途径、症状体征、自我防护医学知识等。

2.各高校医院应对疫区来宁留学生中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地区疾控中心在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后判定)的安排进行医学观察,排除密切接触者的,指导进行健康监测。具体管理原则见《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苏留学生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每天早晚由校医务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监测期限为最后离开疫区或接触暴露之日起满21天。填写附件22,于每日9:00前报告所在地区疾控中心。数据统计时段为前一日24小时。

(二)疾控中心

1.区疾控中心要依托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商务、外事、高校及劳务外派机构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获取来自疫区境外归国人员、外国来宁人员的信息,根据要求开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附件23并及时报送市疾控中心。各区疾控中心需指派专人负责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于824前将信息报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报送市疾控中心。

2.区疾控中心每日收集附件21、表2、表3、表4,及时汇总并填写,于每日9:30前,通过Email将汇总数据报送市疾控中心(联系人:王炜翔,电话:8353834918094235881,邮箱158921863@qq.com),数据统计时段为前一日24小时。

3.市疾控中心对区疾控中心报送信息进行汇总,于每日10:00前报送省疾控中心,并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同时按程序做好样品检测、结果报告等信息沟通。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对疫区归国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填写附件21,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2. 对疫区归国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由区疾控中心在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后进行判断)的安排进行医学观察,排除密切接触者的,指导进行健康监测。每天早晚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监测期限为最后离开疫区或接触暴露之日起满21天。填写附件22,于每日9:00前报告所在地区疾控中心。数据统计时段为前一日24小时。

三、个人防护原则

从事疫区来宁留学生、归国人员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以下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应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和消毒隔离制度,采用标准预防加接触和飞沫预防。

    一般防护: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适用于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无症状者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工作人员。

一级防护: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适用于留观病例观察的医护人员、标本运输的工作人员。

二级防护:穿防水或防渗透的防护服,戴N95等医用防护口罩,戴1-2层乳胶手套、工作帽、眼部防护装备(护目镜或护面罩)。适用于血液标本采集及检测人员、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或对其进行流调的人员。

四、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反馈

健康监测对象一旦出现发热症状(T37.3),应判定为留观病例,负责健康监测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至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接报后立即安排120将留观病例转运至南京市第二医院南山医院。南山医院医务人员采集留观病例血液标本并送往江苏省疾控中心,送样前,应由南京市疾控中心联系省疾控中心做好样品接收准备。省疾控中心负责对血液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埃博拉出血热、疟疾、登革热等病原。省疾控中心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负责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市卫生局和南山医院。

五、消毒措施

负责健康监测单位应指导监测对象开展日常消毒工作,一旦健康监测对象被诊断为留观病例,高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对其居住房间地面、生活用品、分泌物和排泄物等及时进行终末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江苏省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技术方案》。

六、职责分工

(一)高校医院

1.负责对疫区来宁留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并将结果通报学校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2.负责对疫区来宁留学生开展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并将结果每日通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二)市疾控中心

1.负责对各区疾控中心及高校医院相关人员进行防控要求和知识培训;

2.负责对疫区来宁留学生、归国人员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3.及时将全市疫区来宁留学生、归国人员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信息报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

4.联系省疾控中心做好接受样品准备;

5.负责检测结果信息沟通和反馈;

6.协调区疾控中心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区疾控中心

1.负责对有关高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防控要求和知识培训;

2.负责对辖区内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3.及时将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信息报市疾控中心;

4.负责对辖区健康监测对象开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

5.根据市疾控中心安排,负责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对疫区归国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将结果报告区疾控中心;

2.负责对疫区归国人员开展医学观察或进行健康监测,并将结果每日报告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附件:

附件1 南京市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报告程序

附件2 1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摸底调查信息

2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日报

3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初步流调信息

4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宁(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