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6-01

为了落实《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8年第17号)《关于梳理岗位及岗位职责强化职工考核管理》和人力资源部2018年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与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和《总务委员会考勤管理办法》,重审严格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管理。

1、对总务委员会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按照总务委员会及本岗位规定时间到岗上班,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2、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人员日常考勤工作,各部门领导应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负责人须如实填写教职工月度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务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3、严格病、事假请假流程。病、事假严格按照《总务委员会考勤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

4、严格辞职、退休流程。部门应及时梳理未到岗人员,及时将职工辞职报告交至综合办公室,报考勤表时注明职工变动情况。

请各部门在6月5日前将本部门考勤负责人名单报至综合办。

                                 总务委员会综合办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