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服务
发布时间: 2016-09-01 浏览次数: 19969





服务简介
     做好学校教职员工上下班交通车、医疗救护用车24小时值班以及学校财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学校重大型活动需要提供交通车辆的安排。在车辆允许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社团活动和双休日包车服务。

教职工班车运行时间、路线安排

 

本次方案实施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周一至周五工作日7:10—7:30从莫愁校区直发浦口校区;17:00、18:00、21:00从浦口校区直发莫愁校区

二、周六、周日、节假日(寒暑假)7:40从莫愁校区直发浦口校区;

17:00从浦口校区直发莫愁校区。

三、运行路线

1、周一至周五交通班车



莫愁校区至浦口校区

浦口校区至莫愁校区

发车时间

  7:10—7:30流水发车

17:00、18:0021:00

运行路线

莫愁校区—典雅居站—(经隧道)—浦口校区泽园餐厅—文心小剧场—沁园停车场

沁园停车场—文心小剧场—敏行楼—(经隧道)—典雅居站—莫愁校区





    2、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寒暑假)交通班车



莫愁校区至浦口校区

浦口校区至莫愁校区

发车时间

7:40

17:00

运行路线

莫愁校区—典雅居站—(经隧道)—浦口校区敏行楼—文心小剧场—沁园停车场

沁园停车场—文心小剧场—敏行楼—(经隧道)—典雅居站—莫愁校区


 四、依据有关法规交通班车仅能供本校教职员工上下班乘坐,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

 

双休日包车服务
 

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确保交通班车正常运行,同时兼顾部门及学生集体工作和活动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各部门和学生集体因工作或活动需要申请用车由交通保障部在确保完成交通班车和学校安排的交通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

二、部门、学生集体因工作或活动用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一〉、部门在南京辖地用车需提前两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送交通保障部。

   〈二〉、部门到南京市以外的用车需提前三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送交通保障部。交通保障部在运力富余有条件安排车辆安排车辆的同时报总务委员会物业保障中心备案。

   〈三〉、学生集体活动用车,须提前两天向所在书院或学务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确认,经书院书记或学务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通保障部。交通保障部根据运力情况给予安排回复。

〈四〉、学生集体活动用车,限在南京市范围内安排。

三、部门及学生集体活动用车须根据运行公里及单价结算费用。

详见附件《部门用车管理办法》《校内各部门用车结算单》

部门用车管理办法.docx       

校内各部门用车结算单.doc

联系电话:5831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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