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障中心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发布时间: 2014-02-25 浏览次数: 10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与范围

1、突发事件是指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对日常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国家安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意外事件。

2、突发事件包括:

(1)造成人身意外死亡或伤害的事故;

(2)因设施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正常教学、校园生活秩序的事件;

(3)其他涉及对工作可能造成各种不利影响的突发性意外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坚持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原则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责任机制和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所属员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针对出现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做出正确对策,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要加强岗位能力与应急培训工作,在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对不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发生和发现突发事件的有关人员要采取措施稳妥解决,要积极配合对突发事件处理。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在法律规定和学院及总务委员会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正确区分事件性质,依照规定酌情处理,做到不留后遗症。

4、坚持按程序上报的原则。

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多渠道、多方位的了解掌握各种情况,关注“热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加强对校园网信息内容的监督,加强对工作范围内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管理、巡查力度,确保学生宿舍安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交通保障安全、消防设备状态完好、水电供应系统正常运转。

2、在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时要认真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彻底清除隐患,并同时逐级上报,保证信息畅通。

3、遇有突发事件,最先得到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注:突发事件信息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上一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扩大,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总务委员会领导、校区行政值班、保卫处及相关单位等汇报,并在场等候处置意见。

四、突发事件处置实施办法

1、学生公寓内发生死亡、严重伤害事故、学生失踪或去向不明时间超过24小时,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向中心负责人、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处、保卫处汇报,中心负责人向总务委员会领导、分管院领导汇报情况;

2、锅炉爆炸

(1)如系燃煤锅炉,立即关闭水、电阀门、开关;如系燃油锅炉,立即关闭油路,切断火源,防止油路火灾;如系电锅炉,立即切断电源;

(2)保护现场,上报浦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部门、保卫处。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送医院抢救。发布安民告示。

(3)协助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3、失火

(1)积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现场人员无法控制的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单位,地址,时间;

(3)通知动力保障部(58318370)关闭该处电源,并通知中心负责人、总务委员会领导、保卫处;

(4)如系学生公寓、上课教室内失火,应指挥学生快速有序撤离;

(5)协助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4、失窃

(1)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中心负责人、保卫处;

(2)相关人员需主动协调调查。

5、机械伤亡

(1)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医疗保健中心、中心负责人;

(2)保护好现场,及时协助医疗保健中心将伤员送至附近医疗机构;

(3)相关人员需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6、电梯故障

(1)如电梯突然停止工作,管理员立即通知动力保障部或电梯维保单位,由动力保障部与电梯维保单位联系解决;

(2)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7、电梯困人

(1)管理员接到电梯内打来的求救电话或巡查时发现有电梯困人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值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动力保障部,由动力保障部组织救援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

(3)管理员应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保持联系,了解被困者的状况,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医疗保障中心,做好救治准备;

(5)事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值班记录本上填写记录,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8、图文中心突发停电

(1)在未预知情况下突然发生停电,管理员应立即联系动力保障部,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2)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3)班组长应安排管理员到各出入口(含电梯口)维护秩序,做好解释工作,停电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

(4)巡楼管理员及保洁员密切注视各楼层,以防图书失窃。

9、突发性停电停水

(1)校区内突发停电、停水,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同时排查原因,查明后由中心负责人向总务委员会领导汇报,恢复正常后再向总务委员会领导汇报;

(2)因校园外部因素突发停电、停水,由中心负责人立即向总务委员会领导汇报,并与供电、供水部门联系,查明停电、停水原因。查明原因后再向总务委员会领导汇报,如突发事件需持续较长时间,请示是否上网公布。恢复正常后再向总务委员会领导汇报。

(3)35KV江审线、江龙线突然有一条线路失电,必然有一台主变失电和一条10KV电源失电、各子站有一台配变失电。操作步骤:

Ⅰ断开失电变压器主开;

Ⅱ拔出互锁钥匙插入400V联络主开;

Ⅲ投合联络开关;

Ⅳ用低压验电笔检测出线端电源是否正常。

操作时间为5分钟。改由一台配电变压器供电运行。

(4)35KV一台主变压器故障,立即停用该主变压器,必然会有一条10KV线路失电,各子站同时也有一台配电变压器失电。立即拉开失电一路的变压器出线开关,投入400V联络开关,检测所有400V出线开关确认出线开关供电正常。操作时间为5分钟。改由一台配电变压器供电运行。

(5)一台10KV变压器失电,立即拉开该变压器的出线开关投入400V联络开关,检测所有400V出线开关确认出线开关供电正常。操作时间为5分钟。改由一台配电变压器供电运行。

(6)一台400V出线失电,如果是该线路出线开关故障,立即抽出该开关(抽屉柜),用备用开关投入该出线柜,恢复该条出线正常供电。操作时间为10分钟。

10、变电所重大事故

(1)立即疏散所内人员,建立隔离围栏;

(2)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保卫处汇报,同时向医疗保健中心请求援助,采取现场临时急救措施;

(3)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如能自行处理,封锁现场、抢救伤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组织撤出易燃、易爆物;

(4)如不能自行处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同时向相关专业单位请求援助;

(5)及时向总务委员会领导口头汇报,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做出书面报告。

11、自然灾害

(1)如遇恶劣天气,绿化园艺部每天安排专人巡视高大树木、名贵树木、所布置的花卉、盆景及花房,以防受损或产生次生灾害;

(2)雨雪灾害,物业管理部组织清除干道和楼宇前积雪积水,其他各部门按工作职责集中力量确保正常运转;

12、交通事故

(1)如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及中心负责人汇报。如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同时立即报警,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故地点,现场指挥;若无伤者、能自行协调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乘车人员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乘车人员安全保护。

(4)报总务委员会。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汇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人员亲属。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13、中毒

(1)农药中毒

A、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汇报,同时向医疗保健中心请求援助;

B、及时协助医疗保健中心将中毒人员送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同时携带中毒药物备查。

(2)煤气中毒

A、将中毒人员迅速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松解衣扣使其呼吸通畅,清除其口鼻分泌物,并注意保暖;同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汇报,并向医疗保健中心请求援助;

B、如发现中毒人员呼吸骤停,立即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C、及时协助医疗保健中心将中毒人员送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

(3)饮用水中毒

A、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保卫处汇报,同时向医疗保健中心请求援助;

B、由楼宇管理员将事发地点饮水机封存,禁止无关人员再次接触;

C、相关人员需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D、及时向总务委员会领导口头汇报,并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作出书面报告。

14、其它突发事件

(1)信息知情人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置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情况。

五、联系电话

医疗保健中心:58318767;保卫处:58318110。

动力保障部维修电话:58318370。

 

                                          200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