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新标准,采供部实施人员考核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 2014-02-25 浏览次数: 44

 采供 报道

     随着总务委员会岗位设置和薪酬体系的改革工作的推进,经营服务中心采供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新的人员管理考核制度,一举打破了原有的员工考核制度内容笼统、方法陈旧、透明度不够、结果难兑现,仅仅根据工作态度和采购业务技能对采购员进行考核,缺少对实际工作能力的测评等弊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的考核制度较原有的考核制度在考核项目、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具有以下特点:
    1、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针对采购人员主要是绩效的考核,针对工勤人员主要是岗位目标的考核
    2、增强了考核客观性。针对部门员工岗位业务性强、制度执行要求高的特点,加大了业务技能考核的比重,量化了考核标准。
    3、强化考核结果兑现性。公开考核结果,对考核不达标的,采取待岗培训、转岗、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4、多方参与,加强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性。部门主要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使用申购方对采购货物的质量、价格、采购及时率、信息沟通、服务态度等方面给出考核结果。同时采供部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书》,每月由供应商对采购人员的廉勤表现填写考核表。部门负责人、申购方、供应商三方参与考核,较真实地反映了相关人员的素质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