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浏览次数: 2926

各科室、中心:

根据总务委员会统一部署,定于2021419-23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检部门:

    综合办、物业管理科、安全质量管理科、能源设备管理科、医疗保健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设备运行保障中心、采供服务中心

、巡检内容:

本次巡检主要内容包括:

1、体系运行基本状况。

2、安全质量管理科检查不合格项整改情况。

、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对照“巡检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巡检小组426日下班前将部门巡检情况报送安全质量科办公室。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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