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所

医疗保健中心,主要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工作方针,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健康服务的思想,遵守国家、省、市公费医疗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公费医疗报销制度,主要职责:

1.做好全校师生的门诊医疗及转诊工作。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对待病人态度和蔼,详细询问病史,规范查体,了解相关辅助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2.病历及处方书写规范,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执行处方。

3.坚持24小时医护双人值班及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负责接听急诊电话,及时出诊,对危重病人及时转诊。

4.完成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体检工作、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做好师生预防保健工作。

5.完成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管理、隔离及消毒工作,并及时上报疫情。宣传和组织师生无偿献血。组织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筛查和预防性服药、参与学校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等公共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6.完成在编教职工门诊、住院公费医疗报销等教职工公费医疗工作。

7.完成大学生医保的参保、门诊报销、住院医保理赔等学生参保及保险理赔工作。

8.根据学校需要,合理协调浦口、莫愁两校区的工作。

9.做好医疗信息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10.做好本部门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11.做好本部门的办公档案、资产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5831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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