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聘雇员提交报到证、就业证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关于新聘雇员提交报到证、就业证的通知 |
各有关部门: 学院为本学期新聘雇员缴纳社会保险,需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 1、今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报到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就业证。具体办证程序如下: 本人带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聘用合同书及2张1寸照片到居住区劳动局就业处办理。 为保证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请各有关部门通知相关雇员务必尽快办理上述事宜,并于9月20日之前将报到证或就业证交学院人事处。 特此通知
2009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