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9月7日省政府召开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相关决定,结合学校及周边地区防控形势,现对学校防控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每日检测体温报告制度。按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逐级上报,医疗保健中心负责每日上午10时前汇总报有关部门,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2、医疗保健中心负责以宿舍为单位配备一支温度计,每个学生和教职员工自备温度计,凡需代购者以二级学院和部门为单位向医疗保健中心提出代购申请。
3、严格执行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凡在室内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向医疗保健中心提出防控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4、医疗保健中心、学生处负责起草包括核心防控措施、就诊办法及治疗联系方式、辅导员联系方式、体温测试办法等专门信息的提示,物业保障中心负责张贴到新、老学生宿舍。
5、加强医疗保健中心发热门诊管理及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
6、总务委员会、莫愁校区管委会依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保障,落实开窗、通风、消毒等措施。
7、因学校周边地区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相关部门要引导学生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保护。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 200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