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公示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南京审计学院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南京审计学院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补充规定》和“关于教职工购置北江豪庭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对已申请本年度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材料进行审定排序,现对本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问题或疑问,请于2009年12月9日前向资产设备管理中心校产管理部(电话:58318760)或纪委办公室(电话:58318869)反映。
资产设备管理中心校产管理部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