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各中心:
自2010年起,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南京审计学院总务委员会薪酬实施方案(暂行)》,总务委员会中心主任及其以下全体人员工资等各项待遇由总务委员会考核发放。过渡期间,为保证工资等发放工作顺利衔接,已就相关工作与人事处、财务处充分协调,现说明如下:
一、事业编制职工(正式工):
1、基本工资(工资单部分):当月发放,1、2月份由原渠道发放(原学校财务处发放人员,1、2月份财务处发放;原总务委员会财务部发放人员原渠道发放)。3月份起统一在总务委员会发放。
2、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次月发放。自2010年1月起按新标准,由总务委员会统一发放。
二、雇员制职工:
自2010年1月起根据首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当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次月发放。部分雇员在学校财务处已按原标准发放2010年1月份工资,在新标准执行中予以冲抵。
三、其他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劳务合同等其他用工形式,自2010年1月起按首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各项待遇根据考核次月发放。
四、银行卡的使用:
2010年1、2月份各项待遇的发放中,原属学校财务处发放人员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原属总务委员会财务部发放人员按原发放方式发放;自3月份起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
五、新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工作:
各中心收集部门职工(小时工除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1月21下班前交至综合办公室行政部(沁园9号楼312)
学校统一办理过中国建设银行卡的职工不需提交材料;自行办理过中国建设银行卡的职工亦可不再办理,但需提供已办卡卡号并签名确认。
特此说明
总务委员会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