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顾客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总务委员会定于六月上旬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7—10日。 二、工作分工: 1、以二级部门为单位,由各二级部门组织本部门《服务情况征询表》的发放和回收。 2、综合办公室负责数据分析,起草《总务委员会顾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执行总务委员会体系文件《顾客沟通与满意评估程序》4.3.1有关规定。 1、发放对象:覆盖部门服务对象的各类别。 2、发放数量要求:不少于接受服务的对象的5%。在可分类前提下,部门、教职工、学生各不少于10人次。 3、回收要求:回收率不低于50%。 4、各二级部门于6月13日下班前,将《服务情况征询表》分类装订成册,注明发放及回收数量,交至沁园9号楼310室。 5、综合办公室以二级部门为单位,开展数据分析,起草《总务委员会顾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报告》。 附:《服务情况征询表发放对象分类参考》 总务委员会 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