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务委员会开展巡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总务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监控工作计划的安排,定于2011年9月27-28日开展巡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7日上午8:30——11:30
综合办公室、物业保障中心动力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及商务部
27日下午1:30——4:30
招标采购中心、物业保障中心交通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金融培训中心及采供部
28日上午8:30——11:30
资产设备管理中心、物业保障中心绿化园艺部及物业管理部、经营服务中心膳食服务部
28日下午1:30——4:30
基建维修中心、医疗保健中心、物业保障中心及公寓管理部
说明:各小组可根据巡检需要及受检部门情况微调时间
二、地点安排:各二级部门(综合办、物业保障中心、经营服务中心安排至三级部门)
三、巡检内容:
本次巡检主要内容包括:
1、各部门核心职能的体系运行基本状况;
2、不合格项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对照“巡检内容”栏目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部门于9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部门审核地点和陪同人员名单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
3、请各巡检小组提前与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巡检内审员名单》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