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终财务结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总务委员会各部门:
为按时顺利完成2011年财务决算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总务委员会各项财务收支和财务成果,并为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提供数据,现将2011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一、财务部本年度对外办理报销业务的截止日期定为2012年1月5日。当年的开支必须纳入当年的结算,各项支出不得跨年度报销,否则要占用下一年的预算。
二、有关经营部门本年已实现的营业收入要及时报送财务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过期报送而影响经济目标完成的,责任自负。
三、凡在财务部支出的各类费用,其中心负责人对本人所主管的全年经济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涉及的全年收入、支出和利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审查核对。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1月6日前到财务部查对。
四、请各部门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财务部办理欠款(含各项借款、备用金等)的清理手续。
五、请相关经营部门配合财务部积极办理各种营业款的收取工作。
六、经营部门要及时做好年终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在2012年1月4前将盘点表报送财务部。
七、2012年发生的费用正常报销。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财务部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