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2011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经初步公示后,经学院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报南京市房改办审批,现对教职工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给予公示(后附名单)。本次发放补贴额度按本年专项预算执行。对本次符合条件因专项预算额度不足原因未获得补贴教职工,按文件规定,在下一年度补贴时,于同一大类中优先排序。
请获补贴教职工于下周星期三、四(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学院教职工申请货币化补贴情况表.
院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