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宇管理员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公示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为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京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物业管理部楼宇管理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现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请于2012年10月22日17:00前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电话:02558318703。
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
生活服务部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