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南京市百元定额发票报销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5
综合办、各中心:
接校财务处通知,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百元面额定额发票的公告》(附后),江苏省南京市面额为100元的定额发票已于
综合办财务部自
特此通知!
附:《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百元面额定额发票的公告》
综合办财务部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