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部门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6-27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总务委员会工作计划要求和《总务委员会岗位设置及薪酬方案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上半年部门及职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考核

各部门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认真梳理和总结,对未完成项目列出原因和措施。

二、个人考核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在职在岗事业编制职工、人事代理制职工、劳务派遣制职工和合同制用工。

其中,截至2014630日,新参加工作未满2个月的新员工,不参加半年考核。满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兑现阶段性绩效工资。

2、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半年考核由二级部门负责实施,并提交书面材料。

3、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经部门与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4、考核时间要求

201473日前,各二级部门完成考核工作,20147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综合办。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0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