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总务委员会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0-27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南京审计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审院【2007】16号)精神,结合总务委员会工作实际情况,对《总务委员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修订,经总务委员会办公会讨论决定,形成《总务委员会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附19种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现印发各部门,请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形成会议记录,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