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3-16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总务委员会统一部署,定于2016年3月22-24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时间安排:
3月22日 上午8:30—11:30 | 资产设备管理中心 条件装备管理中心 物业保障中心及交通保障部 经营服务中心采供部 |
3月22日 下午1:30— 4:30 | 招标采购中心 基建维修中心 物业保障中心公寓管理部 经营服务中心 |
3月23日 上午8:30—11:30 | 综合办行政部 医疗保健中心 物业保障中心动力保障部 经营服务中心膳食服务部 |
3月23日 下午1:30— 4:30 | 综合办财务部 物业保障中心物业管理部 经营服务中心商务部 场馆管理中心 物业保障中心教学资源管理部 |
3月24日 上午8:30—11:30 | 综合办质量控制办公室 物业保障中心绿化园艺部 经营服务中心金培中心 |
二、地点安排:各二级部门(综合办、物业保障中心、经营服务中心安排至三级部门)
三、巡检内容:
本次巡检主要内容包括:
1、体系运行基本状况(结合年初、学期初工作)。
2、内审、外审不合格项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对照“巡检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部门于3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部门审核地点和陪同人员名单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