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场馆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6-03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场馆管理中心工作实际情况,经总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场馆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作为总务委员会下设三级部门,归属场馆管理中心管理。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场馆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给排水、供电、公共照明、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的检查报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保证场馆的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协助领导制定大型活动的场地保障方案与应急预案,确保场地组织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