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6-15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总务委员会统一部署,定于2016年6月21-23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巡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时间安排:
6月21日上午8点半—11点半
资产设备管理中心、条件装备管理中心、物业保障中心及交通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采供部
6月21日下午1点半—4点半
招标采购中心、基建维修中心、物业保障中心公寓管理部、经营服务中心
6月22日上午8点半—11点半
综合办行政部、医疗保健中心、物业保障中心动力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膳食服务部
6月22日下午1点半—4点半
综合办财务部、物业保障中心物业管理部、经营服务中心商务部、场馆管理中心、物业保障中心教学资源管理部
6月23日上午8点半—11点半
综合办质量控制办公室、物业保障中心绿化园艺部、经营服务中心金培中心
二、地点安排:各二级部门(综合办、物业保障中心、经营服务中心安排至三级部门)
三、巡检内容:
本次巡检主要内容包括:
1、体系运行基本状况(结合上半年工作)。
2、三月巡检不合格项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对照“巡检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2、请各部门于6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部门审核地点和陪同人员名单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