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9-09
综合办、各中心:
为更好地完成教学设备维护工作,进一步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的建设,经总务主任书记会讨论决定,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进行如下机构调整:
设立条件装备管理中心设备维修部,作为条件装备管理中心下设三级部门。
将教学资源管理部整体划入条件装备管理中心,作为条件装备管理中心下设三级部门。
将原挂靠在综合办公室的接待中心独立,作为总务委员会直属机构,承担学校会议保障功能,将原条件装备管理中心的摄像职能和人员整体划入接待中心。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