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总务委员会三级岗及以上负责人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9-27
综合办、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总务委员会三级岗及以上负责人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提高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经研究,决定在总务委员会开展填报《总务委员会三级岗位及以上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总务委员会全体在聘的三级岗及以上负责人,含试用期人员。
二、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9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基本情况表》报送综合办公室汇总,地点:9号楼310室。
三、填报要求
1、《基本情况表》由个人如实填写,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各部门安排专人收取并负责报送。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表格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
4、报送表格时一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综合办公室审核。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