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经费预算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10-11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财务部《关于同步编报2017年校内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通知附件格式,按照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原则,编报2017年各项预算费用。
请各部门于10月13日下班前将2017年预算项目表交综合办汇总,电子稿发送:310125@nau.edu.cn。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