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12-02
综合办、各中心:
2016年即将结束,为全面总结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
1、请各部门按照总务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本部门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实际,工作总结内容要翔实,条理要清晰,重点用数据来反映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含:总务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部门职责范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整改内容完成情况。
3、明确总结应当完成但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4、各部门提交总结时需将各部门下设三级部门的总结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6、各部门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纸质稿盖章交综合办汇总,电子稿发送至:310125@nau.edu.cn。
二、关于2017年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十三五规划
1、各部门在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的工作计划。除常规工作外,还需列出年度培训计划及谋划开拓性工作。
2、各部门在认真学习学校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撰写本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对部门发展提出前瞻性的思路和建设性的意见,包括对总务委员会工作的建议。
3、2017年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应具有可操作性及执行性,并列出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
4、各部门提交2017年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时需将各部门下设三级部门的计划、规划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5、各部门2017年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纸质稿盖章交综合办汇总,电子稿发送至:310125@nau.edu.cn。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