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终成本核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12-14
综合办、各中心:
为做好总务委员会2016年度成本核算工作,全面掌握和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现将年终成本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全年用工数量、工资支出、成本支出和收入等情况,测算出成本与收益,以表格形式进行统计,纸质稿签字、盖章并电子稿一起,于12月30日前交综合办公室汇总。
二、经营和物业两个部门还须按利润实体分别进行测算上报,逐月列出明细,经营服务中心利润实体分解到库房、文印室、咖啡屋、自营餐厅、超市、金培中心等,物业保障中心利润实体分解到绿化园艺部、零星维修部、交通保障部、物业管理部等。
三、年度成本核算是对年度财务收支、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是考核评价各部门年度绩效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各部门需高度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全面、准确、充分的体现和计量本年度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综合办财务部与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在本年度成本核算工作中将账算好、算清、算准、算明。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