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4-01
综合办、各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清明节期间做好安全和值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做好值班安排,严格值班制度,不允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确保水电、物业、餐饮、交通、公寓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转,切实保障学校的各项秩序的稳定。总务值班人员做好巡视检查。
二、有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保障工作任务的部门,请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三、请各部门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对员工春游踏青、扫墓等加强引导,杜绝出现交通事故、禁止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离开办公室要切断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照明灯具等电源,并锁好门窗。
四、三级部门以上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离宁请报所在中心负责人备案。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