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4-08
综合办、各中心:
为确保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保障工作的顺利,做好应急事项处置,现将4月10日-14日期间值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严格时间要求。行政值班时间为每日晚17:00—次日早08:30,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按时值班。
二、请总务行政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请各部门加强值班工作,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检查。
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须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