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各中心:
临近期末,炎热天气即将到来,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定于自6月16日起,在总务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部门职责范围内所辖的所有工作场所、工作过程;
2、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及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检查安排
1、6月16—19日:自查自改阶段。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
2、6月20日:各部门将检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检查材料,报综合办公室汇总;
3、6月20—26日:总务委员会抽查阶段。总务委员会组织检查小组,对于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4、总务委员会将在暑假前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组织开展好自查。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一切,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有效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沟通和危机管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动态监控,保证信息畅通,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按照《总务委员会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