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终经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12-06
综合办、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管理,提高总务委员会预算执行效率,现将本年度年终经费报销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梳理2017年度各项协议,统计汇总2017年度应付款项,按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二、请各部门梳理汇总职责范围内2017年度应付款项,按财务规定做好相关费用审批。
三、请各部门进一步加快列入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项目执行进度,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验收,并按程序做好相关费用结算。
四、各部门凡有借款未报账的项目,请尽快办理报账结算手续。
上述各经费报销项目,请各部门务必于12月13日前按程序完成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将于12月15日前统一呈交总务委员会主要领导审批,待审批后返回给各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超过审批期限,本年度将不再办理费用审批手续。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