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18)53号〕、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苏纪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项工作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集中整治的重点
本次集中整治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整治以下方面的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政令畅通的突出问题。
表现形式1:对中央精神和上级指示不加消化、只做囫囵吞枣式的学习,或者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
表现形式2:热衷于做秀造势,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表现形式3:巡视巡察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处置移交线索不得力,以及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替代整改。
2.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方面
重点整治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表现形式4:漠视师生员工利益,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师生员工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地对待师生员工。
表现形式5:面向师生员工的服务单位和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相关网站及系统运行“僵尸化”。
表现形式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尤其在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后,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作积极处理,影响学校声誉,损害发展环境。
3.履职尽责、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方面
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学校改革发展质量的突出问题。
表现形式7: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防控风险的措施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
表现形式8:不顾学校或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不守决策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表现形式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表现形式10:无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随心所欲,不计后果;不落实岗位责任,失职失管。
表现形式11:遇到难题绕道走,拖延糊弄,不敢、不愿攻坚克难、只争朝夕。
4.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会风文风等方面
重点整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及各种会议、检查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表现形式12:阳奉阴违违规吃请、巧立名目发津补贴福利,和在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搞变通、耍特权。
表现形式13:开会不研究重点难点、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
表现形式14: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的不合理负担。
表现形式15: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层层陪同,调研发现的问题不解决、无回音。
二、集中整治的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采取多轮次、分阶段、滚动推进方式,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第一轮集中整治,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制定部署工作方案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学习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
2.调研排查突出问题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对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深入调研排查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学校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整改方案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省纪委,班子其他成员整改方案报党委书记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要对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通过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党支部会议等方式,调研排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于2018年12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并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19年1月21日前,二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整改方案抄报校党委办公室,班子其他成员整改方案报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在排查中,也要注意帮助其他部门查找问题。发现的其他部门、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本次活动的工作机构汇总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
3.集中整改纠正阶段(2019年2月-5月)
校党委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2019年2月底前,党委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抄报省纪委。
各二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清单,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列出序时进度,多轮次集中整治。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二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在2019年5月底前取得整改成效。
2019年5月底前,校党委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各二级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也同时在本党组织内部以适当方式通报。
4.总结分析整治情况阶段(2019年6月)
校党委及各二级单位针对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具体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源头治理;针对突出问题,完善二级党组织、部门及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总结分析第一轮的整治情况后,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三、集中整治的领导和分工
校党委是全体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各阶段的工作及时向常委会汇报。
学校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张建红;副组长:王书龙;成员:李乾文、强飙、张维、李冠强、孙宏斌、后小仙、程乃胜、孙国锋、袁培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孙宏斌为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党组织作为本单位、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谋划、指导、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坚持定期盘点分析,深入剖析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完善具体规定。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完善权力清单,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和教职人员履职行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校纪委重点履行对集中整治工作落实的监督责任。同时,结合纪检工作,从以下方面开展梳理排查:
1.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題。集中梳理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信访举报,对11月份以后受理的逐月梳理分析。依托月报数据,每半年集中盘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分析现状和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2.推进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集中梳理今年以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3.职能部门通报移交的问题。建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纪检监察部牵头,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通报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增强工作合力。
四、集中整治的监督检查
校纪委结合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一步、从严要求,树好标杆、做好表率。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指导整治官僚主义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1.建立联系点督查推进机制。纪委委员每人联系1-2个二级党组织,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
2.实施经常性抽查和督查。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抽查,针对问题排查制定方案、整改纠正等关键环节未落实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或当面约谈。对表现形式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多轮次、滚动式挂牌督办,直查快办。
3.注重深挖细查。在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问责处理过程中,注重发现和查处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统筹规范专项督查。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等重点内容,同步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督查质效。
5.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对发生问题的部门,通过实施专责监督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基层支部的纪检委员,要督促所在党组织按该党组织的集中整治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必要时向校纪委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