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审人发【2019】100号),结合总务委员会工作实际,现将总务委员会2019年度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总务委员会全体在岗在职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其中:
1.处级干部由学校组织考核;科级及以下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由总务委员会组织考核。
2.2019年上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现部门参加考核;下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原部门参加考核。
3.总务委员会派出工作的人员,在对方工作超过半年且仍在对方工作期间的,由对方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用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
4.新进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制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新签约未满半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列入评优指标基数。
6.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病假、事假等累计半年以上的人员。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总务委员会成立由主任、总支书记、副主任等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 成 袁培琪
成 员:王 昆 谢如刚 毛 勇 余冬梅 周则刚
办公室:胡 玥 魏钟巧 杨维青
科级及以下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由各科室、中心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程序要求进行考核工作。
办公室汇总各科室、中心上报情况,经考核工作组审议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后,上报学校人力资源管理部。
三、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控制和要求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晋级、奖惩及岗位调整等重要依据。
2.各科室、中心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合在一起参评,“优秀”等次控制在参评总数的14%。推荐评优人员,必须在基层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所在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后报考核工作组研究。所有评优人员在上报的同时附优秀事迹简介。
3.爱迪兴公司委托总务委员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
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级原则上控制在参评总数的15%。推荐评优人员,必须在基层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所在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后报考核工作组研究确定。各部门按照12%上报优秀候选人名单,所有评优人员在上报的同时附优秀事迹简介。同时对技术条件和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进行淘汰,其他等次的比例根据考核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30日前,根据学校和所在部门的要求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个人总结。其中: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需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方式:登陆信息门户my.nau.edu.cn,点击常用申请->人事填报,或登陆人事系统->个人服务->填报中心,点击“2019年度考核”下的“填报”按钮填报;劳务派遣人员自行下载通知附件表格进行填写。
2.2020年1月2日前各部门分别完成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含优秀等次排序)报综合办汇总。
3.2020年1月6日前公示考核结果。
4.2020年1月7日前各考核小组将优秀人员事迹材料交至综合办汇总。
5.2020年1月7日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务委员会2019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基建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