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总务委员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5-19

一、总则

(一)总务委员会依托总务学院学习机制,有计划的开展员工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新员工(岗前及上岗)培训、在职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及相关深造培训教育,贯彻总务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综合办公室做好员工培训的组织安排,各部门配合实施,共同确保培训效果。

(三)特殊工种执行国家强制培训要求,由该部门在证书到期前办理年审或换证培训申请。

二、培训实施

(一)新员工培训

综合办公室根据新员工岗位性质与工种,安排相应岗前培训,培训教材内容包括:总务委员会发展简介、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部门分解目标、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总务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

综合办公室培训结束后与用人部门办理新员工交接手续,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岗位技术和实用技能的强化培训,分别安排综合培训和岗位培训。

综合培训时间为一天,部门负责人指定授课人、培训内容

由所在班组负责人指定熟练员工负责新员工的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存在安全性和高危作业过程的岗位,帮带期延长至半个月; 

帮带期满后,新员工进入独立上岗阶段,班组负责人继续考核其表现,及时提供指导,纠正工作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处,做好考核记录,保证新员工尽快适应本部门要求。

(二)在职员工培训

总务委员会每年召集相关部门收集各项培训需求,综合办公室根据需求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综合办公室按要求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实施。

总务委员会层面的培训项目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综合办公室积极配合总务学院工作,充分利用总务学院授课资源,组织员工参加培训。

本中心层面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落实,并做好培训记录与培训效果评估。

综合办公室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1—2次质量体系文件的系统培训。

(三)未包含在年度培训计划内,而确需进行培训的项目:

岗位技术培训项目,由所需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交综合办公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个人进修项目,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至本中心后报综合办公室,按总务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每半年须组织对部门工作手册和行业规范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培训,如遇改版变动,及时学习新版内容。

三、培训费用:

(一)总务委员会为实现组织目标及人力资源开发并包含在总务委员会及各中心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均为免费培训。

(二)公派培训项目在取得结业证书后由总务委员会或各中心支付培训费用,未结业的由本人承担。

(三)个人申请委外培训或学历进修,经总务委员会或分中心同意的,费用另行议定。

(四)参加总务委员会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深造培训及相关重要培训的员工,需同总务委员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遵守总务委员会相关培训成果保密要求、服务协议期要求及赔偿条款等进行。

四、培训评估与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培训结束时由综合办公室及培训主办单位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测验,并填写相关培训评估记录,对未能取得预期培训效果的培训项目,会同培训参与方查找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方案与计划。

外派培训等涉外培训项目由综合办公室与涉外单位共同对培训项目进行培训效果、培训费用等相关评估,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及培训成绩卓著的培训项目重点扶持推广。

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按证书级别由综合办或各中心统一保管;

培训过程中的各项记录,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提交本中心及综合办公室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相关规定,分类规整,分档留存。

五、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管理规定未竟事宜,报总务委员会办公会议决议后执行

本管理办法由总务委员会授权综合办部负责解释、修订和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