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室外运动场地使用与管理规定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6-26

一、运动场地是我校教学、训练、比赛、活动的专用场地,未经许可和履行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运动场地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

凡进入运动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等入场活动,禁止穿钉鞋在草坪上跑动,跑道内不得穿0.5cm以上的钉鞋。。

三、跑步时请按逆时针方向跑动,以确保安全。

四、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草坪只允许开展足球运动;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五、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等严禁踢足球、轮滑等。

六、场内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严禁堆压重物,严禁拖拉各类硬物。进入场地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废物,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空瓶等废弃物必须放入垃圾箱内。

七、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叶;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照价赔偿,并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八、场内严禁吸烟,吃口香糖,严禁携带有机溶剂等化学品和其他火种进入场地,严禁携带刀具等尖锐器具进入场地。

九、场内严禁投掷标枪、铁饼等硬重物,铅球投掷必须在投掷区进行。禁止在跑道区做球类活动,禁止向主席台及墙面踢球。

十、夜间使用场内灯光,电源必须在批准后由管理员负责启闭,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启用。

十一、场地的使用,依据学校体育场馆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