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作者:总务处 | 发布时间:2022-05-04
各科室、中心,医务所:
为提高廉政责任意识,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10日前报总务党总支(9号楼311 电话:8753)。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2年5月4日
各科室、中心,医务所:
为提高廉政责任意识,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10日前报总务党总支(9号楼311 电话:8753)。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