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医务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发函(2023)14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总务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园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经总务处研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1日。
2.检查方式:采取部门自查和总务抽查同时进行的方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主动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总务处将就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二、检查范围
总务处所辖重点区域及重点场所。
三、检查内容
1.燃气使用安全着重排查燃气设备、管道、燃气灶具、运行状况、安全保护装置、报警系统等区域,燃气波纹管有无开裂锈蚀现象;阀门有无松动泄露情况。是否落实“人走阀关”要求,厨房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
2.食品安全着重检查食堂食品安全、 环境卫生、菜肴保温以及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3. 宿舍安全着重检查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 私拉乱接和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现象; 消防通道是否杂物堆积不畅通等情况。
4. 消防安全检查以宿舍、食堂、教室、会议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
5. 交通安全着重排查车辆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及校园道路内有无超速、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是否在消防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
6.重点排查药品库、油库等区域出入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水泵房和配电房如人员值班情况及设备运行状况。
四、检查安排
(一)部门自查。对照安全大检查内容(不限),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安全运行科。
(二)集中检查。12月1日上午9:30,总务处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如下:
1.集合地点:9号楼楼下。
2.检查组成员:胡学军、罗建新、马小宁、张连萍、许轩、杨启耀、江民勇
3.记录:仇恒龙
4.检查路线:医务所——沁园绿化用房——公交调度中心——沁园公寓三站——配电房——润园餐厅——图书馆——场馆中心——水泵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治理工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二)认真检查摸底。检查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责任,认真负责,仔细检查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管理服务场所,要重点督查以往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的治理整改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告。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报告检查情况、隐患及隐患治理情况。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统筹把握制订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认真排查治理、总结检查效果、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把安全大检查与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形成校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总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