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总务处
后勤管理处专题会议事规则
作者: | 发布时间:2025-12-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后勤管理处专题会议事决策作用,促进专题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二条 主要研究处理以下方面工作:

(一)属于后勤管理处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多部门的业务事项;

(二)属于既定工作部署,需要组织多部门实施的业务事项;

(三)重要活动及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事项;

(五)研究涉及多部门贯彻落实务会决议事项;

(六)贯彻落实校领导对涉及后勤多部门业务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意见;

(七)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业务事项。

第三章  议题确定及会议组织

第三条 专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一般由业务分管领导或科室发起,会议发起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等,各单位提请召开的专题会,需填写《后勤管理专题会议题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各单位安排会议。对需要多个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按照业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会议主持人,并由分管领导之间就议题内容进行充分酝酿,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

第四条 凡提交专题会研究的议题,相关单位应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内容包括:背景情况、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等。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议题,牵头单位须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五条专题会议事程序一般为:先由提出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需要时可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作补充说明:与会成员就该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成员意见后,作出明确会议决定。

第六条 会务工作规定。

(一)专题会会务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涉及多部门的由会议发起的单位负责;

(二)会议材料的准备,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汇报及决议事项等;

(三)会议原始记录应包含决议事项、参与人员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会议记录要过程完整,发言要点清晰,须明确记录与会人员对重要事项的讨论意见和态度。会后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发起单位的分管领导审定签发。会议纪要的撰写应尽可能清晰全面,不仅要体现决议事项,而且要体现决议内容。

第五章  决策落实

第七条 提交专题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一经做出决定,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纪要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

第八条 有关单位应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办理结果。会议议题审批表和会议纪要须同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案。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九条 出席专题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条 参加专题会的单位原则上要求主要负责人到会。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经请示会议召集人后,须委托本单位其他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参会。参会人员在专题会上的发言代表本单位意见。

第十一条对专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如有涉及本人或其亲属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相关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第十二条专题会决定的事项,凡未确定对外公布的,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宜扩散的资料在离会之前要退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