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月度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执行情况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3-19
综合办、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不断增强总务管理、服务、经营等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协调性和预见性,自本学期起,各部门要做好月度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执行情况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每月28日前。
二、报送方式:电子稿和书面材料。
三、报送内容: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本月会议纪要执行情况。具体格式见附表。
四、具体要求:
1、请各部门结合职责范围、领导安排和工作实际合理制定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梳理;
2、请各部门对照印发至本部门的各项会议纪要相关条款,梳理需完成事项的执行情况,并按附件表格格式填写;
3、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于每月初在总务办公会上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4、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月度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执行情况的报送工作,使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5、因开学准备工作需要,已报送本学期前三周工作计划,请各部门于3月16日前完成3月份第四、五、六周工作计划的报送。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