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总务委员会采购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9-05
综合办、各中心:
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总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整改方案的要求,总务委员会制定了《总务委员会采购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正式定稿。现予以印发,并自 2016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总务委员会采购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总务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