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作者:环境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1-10-28
各科室、各中心: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员工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请各科室、各中心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管理规定”等,要求自营餐饮物业、物业服务公司、餐饮公司、超市、快递站点以及其他经营服务网点等部门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自2021年11月1日起,校内原有7个生活垃圾收集点撤除(沁园南小门、沁园餐厅北侧、润园餐厅东侧、泽园餐厅西侧、竞秀北楼负一层北侧、图书馆后门处、澄园商业街1期南侧),生活垃圾不得在此堆放。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1年10月28日